对案件每个细节都了如指掌
——专访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周媛媛
公诉是门手艺活儿,都说优秀的公诉人是大量案子“喂”出来的,她笑称自己是在案件的“浸泡”中成长起来的。战斗在基层公诉一线十年,承办大大小小的案子700多件,无一错案。“我只是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要案、大案来办,爱较真儿,不允许有一点点瑕疵。”这位女检察官语调温和却充满力量,对自己承办的案件有点完美主义。
她是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周媛媛。法庭上的她是一把利剑,剑指一切犯罪行为。
十年磨一剑从“检察新兵”到“公诉标兵”
要说手艺,周媛媛真可以称得上公诉界的“匠人”。在今年2月举行的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她以优异成绩问鼎全国公诉人最高荣誉,成为“全国公诉标兵”。
十年前,她还是一位“检察新兵”。回想起自己承办的第一起案件,周媛媛仍记忆犹新。从那时起,公诉人的特质在她身上已经开始散发光芒——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那是一个两人共同实施的多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对检方指控的绝大部分事实都认可,唯独不承认其中一起涉案金额100余元的盗窃。这起涉案金额微小的盗窃并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然而周媛媛就是要较这个真儿。
“不枉不纵,再小的犯罪行为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都不能算到他头上,不管是否会影响量刑结果。”周媛媛说。通过走访,周媛媛发现他们不认可的这起盗窃只有报案人提供的报案记录材料,虽然作案手法相似,但是没有赃款、赃物,被害人房间也无指纹、脚印、DNA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来过,于是对于这一盗窃事实未予认定。
类似这样的案件在基层检察院有很多。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周媛媛都仔细审查、执着求证。也正是这样,周媛媛迅速成长为公诉业务骨干。
察微析疑正义的天平不容倾斜
2013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编”中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之后不久,一起弑父伤母案被移送到房山区检察院交由周媛媛办理,涉案人员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按照强制医疗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他仅会被强制医疗二到三年;如果不是精神病人,他则可能面临最高死刑的刑事处罚。两种结果相差甚远,周媛媛一遍又一遍地审查卷宗。
在案卷材料中,周媛媛发现了细小的疑点:案发前他曾购买作案工具;曾向父母讨要钱财,并下“最后通牒”,称30天后要杀害父母;作案过程中对父亲、母亲明显区别对待……虽是一些细枝末节,却让周媛媛对鉴定结果产生了极大质疑,会不会是涉案人员装病骗过了精神病鉴定专家?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她多次询问涉案人员父母双方的家属,得知其家族并无精神病史,且因父亲对其管教严厉,两人积怨已深。
周媛媛又走访了他的主治医师,了解到其病情特征与精神病不太相符,在案证据证明其患精神病的仅是他的自述,并无其他证据。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经过两次重新鉴定,涉案人员被诊断为人格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被限制减刑,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以精益求精“匠心”致公平正义初心
“女公诉人表现很好,攻防非常有力,开过不少庭,准备这么充分的公诉人,尤其是在基层,比较少见。”这些话出自一位辩护人之口,周媛媛做到了让对手心服口服。对于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她只是笑着说:“我就是把材料反反复复修改了几十遍。”
几十遍,意味着对案件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对方提出的每一条无罪辩护事由,她都能马上准确找到与之矛盾的在案证据,漂亮地作出反击。“基层工作接触的大多都是小案件,案件虽小,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半点马虎不得。细致,是公诉人最需要的特质之一。十年的历练让我更加接地气,也能更加有底气地守护公平正义。”
“匠”,能工也,公诉席上,她指控犯罪铿锵有力、不枉不纵;“心”,灵巧也,3000多个日夜,700多个大大小小的案子,她事无巨细、百炼成钢。能工易得,“匠心”难寻,周媛媛用她的十年坚守完美诠释了“公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