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巡回法庭对旅游投诉调解的介入,使得游客的合法权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维护,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矫正。
据报道,目前福建旅游景区已设立12个人民法庭,进一步将“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也是“巡回法庭”直接进入景区的新尝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但随之带来的旅游纠纷也不断增加,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游客被宰后,原先只能投诉旅游主管部门,但旅游景区是旅游主管部门管的。这些主管部门一般都尽可能地帮景区景点说话,使游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福建根据旅游纠纷具有发生地点异地化、涉案价值小额化、涉及关系复杂化以及纠纷主体群体化的特点,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贯彻“全面、全程、全员”的调解工作机制,畅通诉调衔接渠道。一旦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向旅游巡回法庭起诉后,法庭便立即立案,可以让游客保留证据,并尽快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尽快审理。由于法院的参与,可以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再也不敢对景区景点进行庇护。
旅游巡回法庭具有快审快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通常情况下,一个案子如果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从起诉、伤害鉴定,再到庭审,全部流程走下来耗时至少要两三个月。但旅游巡回法庭介入后,可以从法律层面对双方进行解释和调解,使双方更快明确错在哪里,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这就更容易使纠纷得到尽快解决,以免影响游客的行程。
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旅游巡回法庭的实践,摸索出了更加有效的机制。譬如:海南三亚旅游巡回法庭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针对旅游纠纷一律使用的简易程序和三定(定期、定点、定人)、四就(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一重(注重调解)、两免(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的审判工作机制。三亚还创建了“110”旅游审判新模式,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受理、裁判、执行案件。有效应对旅游服务不可贮存及旅游过程的流动性、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可能带来的问题。另外,一些地方建立起“电话接访、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等。这些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可谓是对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