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多名员工后虚列工资用于套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杭州一名环卫站站长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贪污300余万元、挪用公款800余万元,数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
2016年6月,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环卫站原站长何福祥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熟人眼中,何福祥有能力、有魄力,也肯吃苦。这样一个“老大哥”,怎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呢?
何福祥工作经历丰富,曾经做过企业总会计,当过厂长,还干过村长和村支书,2002年3月,开始担任丁桥镇(现更名为丁兰街道)环卫站站长。
一直以来,他工作上兢兢业业,用他自己的话说“敢冒风险,知难而进”。然而,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面对金钱、欲望和成绩,何福祥的心理逐渐失衡,开始出现了做事谈价格、工作讲条件、服务论报酬的错误思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赚钱的工具。
2015年10月,江干区纪委收到了关于何福祥的信访举报,反映其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此,江干区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就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线索,安排专人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查阅账户、账单,分析资金走向等,办案人员发现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何福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经商办企业,伪造个人档案,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浮出水面。
何福祥的违纪违法问题还要从2007年说起。
由于环卫工人流动性较大,环卫站工资发放对象并不固定。何福祥见其中有空子可钻,于是,将歪主意打到了环卫工人的工资上。2007年4月,何福祥将新上任的出纳范某某单独叫到办公室让其虚构10个员工,虚列工资用于套现。范某某按照何福祥的指示,在制作环卫站工资表时,除真实员工工资表外,编造虚假员工名字制作了假工资表。在发放工资时,范某某把套取的工资现金存入自己个人的银行卡先行保管,等何福祥要时再交与他。何福祥觉得这个办法简单可行,为了套取更多的现金供自己使用,2008年5月,又让范某某在工资表上增加了6个假名字。
2008年,因实际工作需要,丁桥镇环卫站出资成立了杭州大强保洁有限公司,何福祥兼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虽然大强保洁有限公司性质属国有企业,但何福祥俨然将自己当成了私企老板,经常与其他公司老板吃吃喝喝,所谓联络感情,方便办事。在相互请吃中,与那些出手阔绰的老板相比,何福祥越发觉得自己一年八九万的收入少得可怜。
2012年1月,何福祥故伎重施,指使大强保洁有限公司出纳赵某某通过虚构18名员工工资单,以虚列工资开支的方式套取现金。由于何福祥主要在环卫站办公,每个月赵某某将套取的现金拿出来后装入信封,打电话通知他。何福祥则开车到公司楼下,由赵某某下楼在公司门口将信封交与何,或者由何到赵某某办公室拿。
原标题:杭州一环卫站站长贪挪公款110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