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沙雪良)从明年1月1日开始,本市将放开特需医疗服务、新增医疗服务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医院自主定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放开价格的医疗服务基本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不会影响老百姓看病报销。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已出台相关文件,放开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而言,放开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立医院中的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因为医学技术发展产生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第三类则是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项目,例如整形美容、足底按摩等项目。据了解,目前本市的特需门诊诊疗费已经是由医院根据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确定价格后,向相关部门备案。
□释疑
1 什么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主要是一些在医学技术发展前沿、刚刚进入临床使用初期的项目。“以前,这些项目需要完成价格备案才能启动,如今取消了这个环节,改成在过程中和事后进行价格监管,能让符合规定的安全有效的医疗技术项目更快地进入临床为患者服务。”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本市加大医疗服务改革力度、探索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的具体举措,“把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放开给市场,让价格杠杆的激励、引导、约束作用发挥得更好,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配置,促进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2 是否会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放开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中,特别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不得因此影响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
在具体措施方面,《通知》规定,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时,应该设立独立的区域,并用明显标识加以区别,在特需医疗服务区域外提供的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严格遵守政府定价管理需求。
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此前一些公立医院在推出特需号以后,挂了特需号的病人可以走优先通道和普通病患使用同样的检查设备。此后,这些在基本医疗服务区域提供的医疗服务将不再允许执行特需价格。
此外,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的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还将再发文件,控制特需医疗规模,监督新增项目和放开项目的临床合理使用,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