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文昌市锦山中学学生韩某壮死亡事件的调查结论
文昌市锦山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韩某壮死亡现场。@直播海南
2016年9月7日13时01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称:文昌市锦山镇畜牧站宿舍二楼,一名叫韩某壮的男子缢死在屋内横梁上。锦山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保护现场。接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林刚立即带领市局刑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法医等二十多名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省公安厅也派出由副厅长韩精华率队的刑技专家组现场指导。锦山镇、市教育局等部门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和学校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经查,死者名叫韩某壮,男,汉族,锦山镇贝坡北村人,锦山中学初二(5)班学生,现住在锦山镇锦北路17号畜牧站二楼。经现场勘察,现场门锁完好,房间窗户防盗网完好,阳台无攀爬痕迹;现场房内物品整齐,无财物丢失,无翻动、搏斗痕迹。经法医勘验,排除死者为死后绳缢,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除颈前部缢沟和双侧腕部索沟外,全身各处未见其他的机械性损伤。理化检验、毒物检验排除药(毒)化作用。现场提取的两个白色尼龙绳绳圈为双环活结;绳结处及现场黄色包装胶带上提取的DNA鉴定为来源于死者本人且未发现他人DNA分型。经调取沿途视频及走访周边群众及学校、同学,当日死者回宿舍途中未发现有人尾随及其他异常。
此外,经市公安局调查,韩某(死者父亲)所提供的俩“仇人”在事发时间段内均有不在场的证明,不具备作案时间,已排除作案的可能性。
综合以上,市公安局与省厅刑技专家组会商认定:韩某壮死亡排除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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