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游客动物园遭老虎袭击续
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原文如下:
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详细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78份;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共27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制作了8万余字的调查询问笔录;查阅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东北虎饲养、习性等大量文献资料。调查组还邀请了动物学、医学和旅游方面的专家,成立2个专家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专家组意见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了事发经过,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概况
1。工商登记情况。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16日登记成立。住所地为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水泉沟;注册资本29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野生动物繁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
2。相关审批情况。(1)1997年12月3日,延庆县计划委员会批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项目建设。(2)1998年7月27日,国家林业局、北京市林业局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明确规定该公司必须接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3)2007年10月9日,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该景区为AAA级旅游景区;2010年4月23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该景区为AAA级旅游景区。(4)2002年4月17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开设自驾游游览项目(国家未设立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行政审批,行业没有相关标准)。
3。园区安全警示牌及监控情况。(1)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共设置安全警示牌135块,指示牌167块。警示牌内容:动物散放、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严禁下车;您已驶入猛兽区、请关好车门窗,谨慎驾驶;珍爱生命、严禁下车等。事发地东北虎园入口安全门上设置安全警示牌1块,园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11块(分布于游览线路沿途两侧间距30-100米不等的醒目位置),指示牌7块。(2)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安装监控摄像头106个,其中东北虎园东北门、西北门各有1个监控摄像头,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