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干妹妹”枪杀包工头)
杨某出庭受审。
京华时报讯见“干妹妹”和包工头高某开房,杨某遂将高某约出后开枪将其打死并掩埋尸体。昨天,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庭上,杨某说愿意以命抵命。
上午10点,现年50岁的杨某被带进法庭。杨某系北京人,案发前无业,曾因犯流氓罪、盗窃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共被判处过27年有期徒刑,2013年1月2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5年8月31日被大兴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去年8月26日下午,杨某预谋杀死53岁的高某,并准备了枪支、手铐等作案工具。杨某在大兴区庞各庄镇东南次村附近,持枪向高某射击数枪,将其当场打死。杨某将高某的尸体运至大兴区庞各庄镇金泰港物流公司铁红厂附近掩埋,并将高某驾驶的价值30万元的轿车焚毁灭迹。同年8月30日,杨某被大兴分局查获归案。
经查,杨某非法持有枪支3支及手枪弹12发、运动枪弹45发。杨某交代,他于2013年花5万元从白沟买了一支带着消音器的手枪,然后照着这支枪自己又做了两支。
杨某当庭供述,他出狱后结了婚,想好好做人。案发前3个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张某。张某说自己认识一个叫高某的包工头,高某可以介绍首都机场的装修工程给他做,“我想做工程,也因曾帮张某要过账,张某就认我做了哥哥”。
案发当天,张某带着高某和杨某见面,3人一起吃饭。饭后,张某告诉他高某要带她去开房,“我没有离开,在远处看着,结果真看到他们去开房了”。杨某回家拿了把枪,给张某打电话让她把高某约出来,3人再次见面,开车到了庞各庄。在车上,杨某拿出枪威胁高某别动。
“我先打了高某胳膊一枪,然后拿手铐铐住他。”杨某说,“他突然扑过来,我就连开了两枪。”事后,杨某一人将高某尸体掩埋,并将高某的车焚烧。
庭上,被害人高某的家人要求杨某赔偿141万余元。高某家人的辩护人提出,张某和杨某预谋后共同作案,建议法庭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但检方认为侦查部门一直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有罪。
“我愿意赔偿,但是没有能力,我什么财产都没有。”杨某说,希望法庭能够判处他死刑,而且希望尽快判决,以给高某家人一个交代。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