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电视揭“家丑”之后……
一名年近花甲的老太,应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邀请上电视讲述家庭纠葛,节目播出后遭到他人非议,承受巨大压力,后以剪辑后的节目内容与录制过程要反映的问题有较大出入,节目的播出给其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致其抑郁成疾等为由,将文化传播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00余万元。文化传播公司认为,在节目摄制中已尽到善意提醒及合法审查义务,对受访者没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上电视自揭“家丑”、不堪压力抑郁成疾,这个责任该谁负?
上电视后患上抑郁症
《生活广角》是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的一档以百姓生活故事、生活遭遇、生活感受为主要内容,以外景采访和演播室讲述为主要表现方式,以现场观察员调解为主要渠道,以反映人间真善美、化解矛盾引发思考为主体意图的谈话节目。该栏目的部分节目,由北京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录制提供。
2011年5月15日,60多岁的冯俊慧老太应邀与《生活广角》节目组、文化公司签订了《讲述嘉宾/同意接受采访者确认声明》,该声明第7条约定:“本人在参加录制后、节目播出前或节目首播后,不同意播出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节目不能播出,本人愿全额承担节目组因此已经支出的制作费用;如对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有其他特殊要求,本人亦愿承担因此所增加的节目制作成本。如果本人未能在播出日(或重播日)前支付前述款项,节目组有权按原计划安排播出,且无须为此向本人承担任何责任。”
签订声明后,冯俊慧当天参加了文化公司的节目录制。节目录制后的第二天即5月16日,冯俊慧女儿董妙彤找到居住地的居委会,表示不想让电视台播出录制的节目,居委会负责人遂致电文化公司栏目组郭浩淼,向郭浩淼表示了被录制者不愿将已录制的节目播出的请求。郭浩淼答复说,录制好的节目已经交北京电视台,已定于2011年6月2、3日播出。
2011年6月3日,节目播出的第二天,冯俊慧到公园晨练,有人用手朝着她指:“这就是昨天电视里的恶婆婆。”周围的人都向冯俊慧投来异样的眼光,继而三五成群,窃窃私语,冯俊慧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幕,直接跑回家中。
当日下午,冯俊慧在自己家中看完上传至新浪网的节目,越看心里越气,认为剪辑后的节目内容与录制过程要反映的问题有较大出入,节目的播出给自己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本不能接受这种情况,此后连续数日,情绪明显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