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物品已被法院用封条封存。
本想“捡漏”,反成“漏检”
●佛山一市民称在古董店买到多批赝品买卖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于近日开庭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明起施行经营单位须标明艺术品年代、材料等信息
佛山南海的黄先生的两套房子里,装满了大大小小200多件据称从夏商周一直到清朝的各式“古董”,可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据黄先生称,在一名姓潘的男子的介绍下,他以现金61.5万元以及赊账1300.5万元的方式,从南海紫金城古玩街的“聚宝堂”里买回来了这些物品,可经过鉴定这些“古董”竟是赝品。为此,他还被卖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赊下的货款,他则认为对方涉嫌欺诈,反诉要求对方返还61.5万元并全数退回这些“古董”。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也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另据记者获悉,《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天起施行,《办法》对古董买卖起到一个规范作用,今后类似的纠纷或能够有所减少。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艺明图广州日报记者陈枫
奇闻:1300万元天价欠款
今年1月26日,佛山南海的李小姐收到了一张来自南海法院的传票。一名叫梁某容的女子将李小姐以及其丈夫黄先生、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1300.5万元货款以及同期利息29800多元。对方所持有的证据,是三份去年5月由黄先生所写下的欠条,金额分别为850.5万元、190万元以及260万元。李小姐觉得,这1300多万元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1300多万元欠款,又是从何而来呢?
先后购14批“古董”
黄先生说,这是他从南海紫金城古玩街的一家名叫“聚宝堂”的古董店买下了200多件古董后所欠下的债务,聚宝堂的经营者正是原告梁某容。2014年11月25日,黄先生在聚宝堂买下了他的第一批古董,总价为61.5万元。当时他手头只有7万多元现金,为了凑齐这笔货款,他向父亲、弟弟、同事借了54万元。
此后,他先后又在聚宝堂购买了13批古董,但这些古董并没有像之前那样付现金,梁某容都是让他先拿走货物。每次送货时,黄先生也仅仅签下一张送货的清单,记者从这些清单上看到,每张的金额少则20万元,多则100多万元,每张单都有黄先生的签名,个别单还写上“不退不换”的字样,同时每张单上均写着古董器物的名字,但是没有写下朝代。直到2015年5月,梁某容才让他将以往所欠下的货款以欠条的形式书面确认,并让他们签名并摁下指模确认。于是,便出现了这3张总共1300多万元的欠条。
“我要是知道,我绝对不会让他买下这些东西。”李小姐表示,她得知老公买下了如此之多的“古董”后,马上找来佛山的专家鉴定,同时将部分古董送往云南做技术鉴定,确认了这些所谓的“古董”全是赝品。“所谓的犀牛角都是塑料做的,青铜器和瓷器都是现代工艺品。”李小姐说。
记者来到了李小姐位于桂城的旧屋中,看到了黄先生所买的部分古玩,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不过由于是涉案物品,均已被法院用封条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