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鸣/画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福利,在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变成“僵尸”政策;外企私企员工则因不在适用人员范围内而无法享受同等福利
当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争取每周2.5天休假时,却忽略了一项几十年前已经写入法规的超级大假——探亲假。依照规定,探亲假可以长达30天每年,45天每两年。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样一项古老而充满人文关怀的假期规定,如今已经沦为一项“僵尸”政策。
政策
探亲福利可申请 未婚探亲给路费
据了解,早在1981年,我国就颁布并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依据该规定,两地分居的职工和父母在外地的职工,都可以享受探亲假的福利。两地分居的职工,每年可请一次30天探亲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可请一次20天探亲假,或者每两年请一次45天探亲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可请一次20天探亲假。
该规定第五条还明确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探亲假属于带薪休假范畴。该规定的人性化还体现在,强调未婚职工探亲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人员探亲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处理,超过部分也由所在单位负担。
不过,由于当时环境所限,在规定探亲假的适用人员范围时,只包括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没有把私企、外企以及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包含其中。
现状
北上广深需求多 就怕遭遇“潜规则”
如今,规定中提到的两地分居的职工和父母在外地的职工这两类人群,人数日益增多,特别是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
记者实地走访广州各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私企以及外企,听取不同员工对探亲假的观点。综合来看,公务员对探亲假执行相对良好,事业单位和国企则相对较差。有意思的是,领导和员工对探亲假的立场截然不同。领导关注点在于,“一个萝卜一个坑”,员工休假了那工作谁来做?员工则表示,如休探亲假可很大程度上规避春运期间回家带来的身心压力。
调查还发现,由于各个单位规定不同,即使休了探亲假,回来还会遭遇各种问题。一位事业单位员工小刘告诉记者,去年他按照已婚人员标准,申请了四年一次的探亲假。休假回来后,人力资源部要求他提供回家的往返车票,而且必须是探亲假第一天的回家票和探亲假最后一天从家里回来的返程票,时间地点必须一致,否则无法销假要按旷工处理。小刘说,幸好是自己回家而不是父母来广州,“因为提前回来了几天,还被扣了钱。”随后的年终考核更是让他尝到苦头,“年终业绩排名在最后,直接影响了年终奖。”
去年6月份搜狐网做的一项有关探亲假的调查,揭示了探亲假名存实亡的原因。在参与调查的1.6万人中,有33.77%的人表示,没有休探亲假是因为如果休假大部分绩效工资会被扣除,影响收入;有28.20%的人反馈“单位事情太多,即使报了领导也不会批”;有22.48%的人则表示探亲假只适用于公务人员,自己不在范围之内;还有15.55%的人认为“制度制定太早,又长期缺少宣传,根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