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晓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熊晓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熊晓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司法活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图: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图片来源:四川新闻网熊晓平简历
熊晓平,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高级法官。
1974年8月至1976年2月,在广元市剑阁县当知青;
1976年2月至1980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
1980年2月至1996年3月,历任剑阁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
1996年3月至2005年2月,任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7月,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