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自杀学区房成凶宅 房东索赔45万 法院判赔4万8

2017-12-07 16: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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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自杀学区房成凶宅 房东索赔45万 法院判赔4万8

原标题:租客自杀,房东称房子成“凶宅”索赔45.86万元

现代快报讯 因为孩子还有两年才上学,杨晶晶便将买好的学区房租了出去,没想到摊上大事。一名租客在房间内烧炭自杀,杨晶晶被吓得不轻,后被家人送去精神病院治疗。

学区房成为凶宅,以后转手买卖也是问题,她将租房的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5.86万元。

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审理了此案,判该公司赔偿4.86万元。

租客在房子里烧炭自杀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9月,杨晶晶和丈夫一起购买了栖霞区的一套学区房,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考虑到孩子还有两年才上学,他们将这套房子租给某公司。该公司把这套房子用来做员工宿舍,共有三名员工居住在内。

2016年9月10日,杨晶晶突然接到该公司经理电话,说是让她带上钥匙一起查看某员工是否在屋内。杨晶晶和经理一起打开房门,发现某员工的卧室门紧闭,后锁匠将门打开。某员工躺在床上死亡多时,经法医调查确认为烧炭自杀身亡。杨晶晶当场受到惊吓,回家后第二天出现精神恍惚等症状,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她提出索赔45.86万元

事情发生后,某公司表示以后不租这个房子了,愿意给两个月房租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杨晶晶认为自己受到伤害,且自己的房屋也遭受了损失。有人在房屋内自杀,这套房子便成为民间所说的"凶宅",这样的房子在无论以后是出售或者是出租,在价值上都会受到较大贬损,某公司这样的态度是逃避问题。

"我这套房子价值约260万,据中介公司评估最少要打8折才能出售,如按85折计算约亏损39万元,加上办理转让的手续费,我要求该公司赔偿40万元完全合情合理。"杨晶晶表示,她脑海中经常会浮现死者陈尸在床的惨状,内心极度恐惧,几乎要精神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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