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开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期四天的会议将审议一批地方性法规。其中,江苏省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的议案。
江苏针对开发区立法甚早,于1986年出台了《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此后,江苏人大曾对该条例先后三次修改,但最近一次已是2004年。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开发区建设也出现了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亟需制定一部新的条例强化对全省开发区的管理和服务。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开幕。
开发区经济面临新变化
江苏素以“开放型经济”著称,各级开发区星罗棋布。数据显示,江苏目前共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131家,国家级开发区46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江苏的开发区创造了全省一半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对于该省经济发展可谓举足轻重,堪称江苏经济的“压舱石”。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江苏各开发区正从单一的产业集聚向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
江苏省商务厅厅长马明龙向大会作说明称,开发区正面临着行政主体地位模糊、事权分离、责权不一等问题,开发区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决定经常遭遇法律瓶颈。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开发区管理条例。
2017年,《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例》被列为江苏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为避免开发区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提出,开展开发区优化整合,比如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开发区可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而发展规模较小的开发区,可以并入区位相邻近的国家级开发区,或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