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苏某和25岁李某站在丰台法院第六法庭上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为了让出轨的丈夫“交出小三”,苏某雇佣了几名保镖,“贴身保护”丈夫崔某10天,后崔某的家人报警。
9月21日下午,被控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苏某和“保镖”李某在北京丰台法院受审,在法庭上,俩人表示认罪。苏某称自己是从正规的保安公司雇的人,最初的想法是怕经常家暴的丈夫打自己,因为丈夫一直不肯交出“小三”所以才没有让丈夫走,自己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现在很后悔。
得知丈夫有“小三” 女子雇保镖谈判
丰台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12日至22日,在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某房间内,被告人苏某以处理家庭琐事为由,伙同韩某(已判刑)、贺某(已判刑)、被告人李某等人,非法限制被害人崔先生(苏某的丈夫)人身自由。
检方认为,被告人苏某伙同被告人李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苏某说,他和丈夫崔某已经结婚16年,刚开始感情很好,俩人在杭州共同经营一家工厂,事发前因为怀孕她来到北京,而丈夫就留在了杭州。“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就我一个人不知道。”苏某说,丈夫有外遇的事是自己的朋友实在看不过,才告诉了她,当时她脑子一片空白,一心想着找到“小三”,才把丈夫“骗”回了北京。
“我丈夫脾气很火爆,经常是一句话说不对就打我,我一个人都不敢跟他在同一个屋子里呆着。”苏某说因为害怕挨打,于是她就想到了要雇个保镖,“我在网上随便搜索了一下,就找到了这家位于通州区的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后雇佣了保安贺某。”后来在与丈夫谈判时,丈夫发怒后贺某一个人控制不住,所以贺某又找来了同事李某、韩某。
庭上认罪
“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很后悔”
在法庭上,苏某和李某均表示认罪。
李某说,事发时自己已经从保安公司辞职,当时是贺某叫他过去帮忙的,“我就在那里呆了一天,被害人崔某当时要走,我就是上去拉着他,说让他把事情讲清楚再走,也没有打崔某、连骂都没有,就是阻挡了一下,是崔某自己不愿意走的。”李某在庭上说。
苏某则表示,自己当时为了让丈夫交出“小三”,所以丈夫从杭州来到北京后,她将丈夫崔某的手机、钱包、银行卡等藏起来,“他卖了我娘家给我陪嫁的房子,说好给我50万元,但是后来他反悔了,不给我钱,我就是想让他给我钱,然后告诉我小三是谁,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违法的,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很后悔。”苏某表示。
受害人崔某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苏某拘禁自己的行为表示理解和谅解,并表示不再追究苏某的任何责任。
该案未当庭判决。
据悉,丰台法院此前对贺某和韩某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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