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性恋不是病,不需要治疗”|河南同性恋者起诉精神病院胜诉)
“我不希望以后还有人像我一样,这也向社会传递一种声音,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不需要治疗。”
2016年9月21日,志愿者在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门口举牌支持余虎。受访者供图。
河南省驻马店同性恋余虎(化名)诉讼驻马店市精神病院的案子终于告一段落。
2017年9月15日,余虎的代理律师黄锐收到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裁定,裁定准许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此案的一审判决是在2017年6月26日下达,一审判决书显示,驻马店精神病院对余虎强制治疗的行为侵犯了余虎的人身自由权,判决该精神病院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起一审判决生效,就代表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以及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均为生效,”余虎的代理律师黄锐告诉剥洋葱,“从另一个层面,撤诉也意味着医院对一审判决的主动承认。”
2015年10月8日,河南驻马店男子余虎在与妻子协定签署离婚协议后,被妻子及家属强行送入驻马店市精神病院,院方以“性偏好障碍”名义将其收治,19天后,余虎在男友及志愿者的帮助下得以出院。
出院后,2016年5月,余虎向法院起诉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以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对其进行强制治疗为由,要求医院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赔礼道歉。
黄锐认为余虎的病例是胜诉的关键。“病例上很明显写了非自愿治疗,且有防止逃跑的字眼,说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是被限制的。此外,里面没有多少当事人的陈述,而大多是家人的说法,说明(入院)并未获得本人的真实同意。”
余虎的诉求在黄锐看来很明确,“他说自己没想过要追究赔偿,而是要一个说法,希望医院以后不要肆意妄为。”
事实上,1990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双性恋从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中删除,世界医学标准从此不再认为性倾向本身是疾病,也不需要“扭转治疗”。
去年9月21日,一审开庭前,余虎曾接受剥洋葱专访。当时他在沿海城市打工。“我经常被噩梦惊醒,我再也不敢回去。我现在也不想伤害任何人,回去后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