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记者熊丽)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今天表示,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不仅成为城镇居民休闲度假的重要方式,也成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据初步统计,全国城市居民周末休闲和节假日出游70%以上选择周边乡村游,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更是高达80%以上。2016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21亿人次,约占全国接待游客人数的近一半,乡村旅游消费规模超过1.1万亿元,约占全国旅游总收入的四分之一,直接从业人员845万人,带动672万户农民受益,户均年收入超过6万元。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巨大。
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调动市场积极性,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稳增长、调结构、保就业、促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提出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行动任务,主要聚焦在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外部政策环境、区域差异化发展三个方面。
一是激发投资活力,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主要是从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两方面入手精准施策。民间投资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第三方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投资方面,加强今年已安排中央投资旅游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2018年项目储备工作,更好发挥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善对周边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
二是完善发展环境,强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土地方面,推动各地加快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土地政策,比如,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宅基地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经营方面,更好地发挥村集体在维护乡村公共环境和农业文化遗产、整合农户分散力量等方面作用,鼓励村民、村集体、投资者等各方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技术方面,用好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与旅游电商、现代物流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人才方面,通过推动地区结对定点帮扶、农民就业培训等渠道,强化旅游人才交流和就地就近培训,培养乡村旅游带头人。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乡村旅游区域差异化发展。东中西部和东北要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实行差异化引导,根据自身经济社会条件、资源环境禀赋,明确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和路径,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乡村旅游品牌。东部地区重点鼓励和引导中小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宣传推广一批乡村旅游品牌。中西部地区选取条件适宜的乡村规划发展乡村旅游,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调动多方资源,增强乡村旅游脱贫富民功能。东北地区充分利用气候环境优势,统筹周边乡村旅游,推出冬季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和夏季避暑休闲度假胜地,强化“景区带村”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