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近期,WePhone公司创始人苏享茂被前妻逼迫而自杀身亡的消息在网络传的沸沸扬扬,而在苏享茂发布的网帖上称,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那么,WePhone到底经营的是什么,是否真的属于灰色运营呢?
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 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登录WePhone看到,公司介绍称,“通过WePhone,用户能够向其他WePhone用户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而用WePhone拨打国际电话,资费也非常低廉,无论用户在哪个国家/地区,拨打同一个号码的费率都是一样的。”
WePhone为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产品。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建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苏享茂,并由其100%持股。
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他表示,WePhone是一款基于VoIP技术的移动社交应用APP,VoIP是一种以IP电话为主,并推出相应的增值业务的技术,是建立在IP技术上的分组化、数字化传输技术。
对于VoIP,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开放。如美国FCC于2004年2月决定将VoIP定位为不受制于传统电信法规的“信息服务”,英国也已经把VoIP纳入现有的电信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
不过在国内,VoIP目前仍国家管控范围之内。记者了解到,工信部曾多次“叫停”“非法”互联网电话,在2010年,工信部曾发布严打“非法”互联网电话的通知。该通知称,工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互联网协议电话(VoIP电话)相关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VoIP案件相关线索。
而在2009年10月,一场“UUCall被封杀”事件便在业内沸沸扬扬。当时有国内网络电话第一品牌之称的UUCall就因“违规运营网络电话”被勒令停服整改,其下包括预付费用户在内的3000万注册用户受影响。
随后,2016年,有报道称,工信部将叫停非运营商资质的所有个人免费通话服务,涉及阿里巴巴钉钉、网易易信、腾讯来电/企业微信、金蝶云之家等等。
随后,阿里钉钉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关于商务电话权益变更的说明”,将对所有用户增加基于网络的语音通话、视频通话功能,同时取消一对一的免费单人商务电话权益,改为赠送电话会议权益。
针对此次事件,工信部曾回应称,按照《电信条例》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通话服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基于通信网(固定网和移动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二是由通信网和互联网共同提供的IP电话业务,三是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前两者属于基础电信业务,应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应持有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持有相关许可开展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为促进信息通信市场竞争和产业发展,工信部鼓励相关企业持证合法经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语音产品和服务。同时,为了规范市场秩序,遏制骚扰电话蔓延,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我部将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通信行业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称,不难看出,WePhone属于“第三类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需“持有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要不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前有过不少IP电话业务违规的类似案例,行政处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没有业务许可,还有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罪,不过情节的轻重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数额和犯罪的情节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