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记者 李万祥)家事纠纷造成的审判困局正以改革有效化解。作为北京市率先成立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庭的中级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月14日发布《涉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白皮书》,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白皮书揭示,实行专业化审判以来,家事纠纷案件的调撤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的改发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及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在法院,家事案件数量庞大,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是民事审判的第一大类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
近年来,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也不断增大。如何适应家事案件的相对特殊性要求,准确把握家事审判工作规律,需要司法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据介绍,为更好地开展家事纠纷专业审判工作,有效应对审判困局,北京一中院于2014年3月在全市中级法院中率先成立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庭。自成立以来,北京一中院共审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316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最多,此外还有离婚后财产案件,继承案件,分家析产案件,赡养案件。这五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2%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自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以来,在北京一中院审结的案件中,二审调撤率达到34.39%,改发率为12.9%。这表明法院的处理结果柔性化成分较高,纠错性功能明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以前,婚姻家庭领域的建设往往被看作是私人领域,并非社会建设的重要部分。法院在审判上也没有把家事案件与财产类案件区分。法官往往用财产类案件审判模式审理家事案件。接到案子,法官先问是否愿意离婚,随之审判方向转变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对当事人感情的修复问题过问不多。
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据媒体报道,该项试点以来,近90%的法院成立了专门家事审判机构,66.4%的法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55.2%的法院成立了家事调解委员会,22%的家事案件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
“北京一中院审理的家事纠纷案件呈现出案件类型较多,婚姻纠纷突出;案件主体众多,利益矛盾复杂;财产为争议焦点,房产为重中之重;情理法交织以及类型案件个性化特点明显等五个特征。”北京一中院相关负责人指出,特别是在婚姻案件中,家庭暴力、婚外情成为离婚的重要诱因,离婚年龄呈低龄化趋势。
白皮书显示,在北京一中院以判决方式审结的443件涉及886人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80后的有326人,70后的有294人,60后的有136人,50后的有75人。这一数据反映,70后、80后人群成为当前感情最容易出现危机的群体,成为诉讼离婚的主要人群。
家事案件如何实现专业化审判?三年来,北京一中院组建专业团队,完善专业化管理制度,加强审级监督,发挥二审指导作用。同时,该院还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建立好基层调解、服务等重要机制。
北京一中院当天还发布了《涉家事纠纷释明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与《涉家事纠纷诉讼程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统一裁判思路、释明裁判规则、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合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