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9月13日讯(记者 胡永平)据最高检消息,2008年至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50万余次,涉及单位1810万家(次)、个人2890多万人(次)。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已普遍成为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必经程序,成为工程监管、企业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如今被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和廉洁准入制度,在预防腐败犯罪、促进廉政建设、推进诚信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依靠制度建设防范腐败犯罪的典型实例。
2012年2月16日,高检院在各地基础上对各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了整合,实现了查询系统的全国联网。经过联网,建立了全国统一行贿犯罪档案库,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平台,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行了统一管理。同时实现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本地化,在全国任何一家检察院都可以对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完全一致,同样有效。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在行贿和受贿之间建起一堵“墙”,将行贿与受贿双方隔开,进而切断犯罪链条,使行贿受贿无法实现。高检院与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立案侦查的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全面归集、录入,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档案库,俗称行贿犯罪黑名单,同时受理单位和个人查询,向他们提供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的是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的是无罪证明。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检察机关秉承“依法、客观、及时、便利”的原则,向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了良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检察机关除与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合作之外,还与工商银行、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等展开协作,推动廉洁准入和企业风险防控。
有关主管部门、建设(业主)单位根据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依法依规限制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即实行廉洁准入。具体包括:禁止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减少信誉分,取消或者减少贷款数额,有的是中止业务合作等等。2012年至2016年,有关主管部门、建设(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近6040余家(次)、个人7400余人(次)作出了相应处置。
在实践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充分发挥了“惩戒、预防、引导、培育”的四大功能,产生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一是惩戒。依法依规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制,使其付出必要的代价,尤其是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时“一处行贿,处处受限”;二是预防。在行贿和受贿之间建起“防火墙”,增大了行贿的成本,减少了行贿的机会,防止行贿者继续行贿,使受贿成为低概率事件。这项工作同样可以用来对付“买官卖官”、“带病上岗”;三是引导廉洁诚信、公平竞争。减少行贿者的机会,将更多机会交给廉洁、守法者,保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单位和个人通过比较成本、权衡利害,也会有所收敛,主动放弃行贿;四是培育诚信文化。通过查询提醒单位和个人不行贿,鼓励自觉抵制行贿,营造了廉洁、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联合国经合组织上海全球峰会对检察机关这一个工作给予了很好的评价。透明国际在《全球腐败年度报告》对这项制度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行贿黑名单制度是中国反腐败向注重预防的制度建设转移的一个典型实例,是国际反腐败运动的一个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