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市长情妇受贿160万帮聋哑狱友抠鱼刺救命获缓刑三年)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福建省福州市原副市长时小雨(已判刑)与情妇姚丽艳共谋,帮助多家公司解决房地产项目的相关问题,收受贿款160万元,还将部分贿款用作新房首付。案发后姚丽艳被抓,因在看守所帮聋哑人抠鱼刺等三次救助病危同所在押人员的行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2017年5月8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判姚丽艳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没收赃款160万元上缴国库。
曾是低调的口腔专家
根据姚丽艳的公开资料显示,她出生于1964年,毕业于福建医科大学,曾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工作,职称是主任医师、副教授,是福建省口腔领域的专家之一。她擅长口腔病理、牙体牙髓病诊治,曾承担省厅级的科研项目研究。
2013年3月,时小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福建省纪委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6月12日,姚丽艳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姚丽艳离异多年,是位单亲妈妈,平时为人处世热情友善又很低调,她在口腔疾病治疗领域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准,周围的人都很尊重她,案发后同事都很惊讶,有同事称:“我们都没有想到她会出事。”
2014年11月20日,时小雨涉嫌受贿人民币230万元、港币30万元一案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通过微博进行直播,姚丽艳在庭审时也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庭作证。
姚丽艳证言,她2007年经同学介绍认识了时小雨,2008年确定情人关系,俩人约会地点多在姚丽艳家中。时小雨涉嫌受贿的金额中,有160万是她和时小雨共谋收取的。
时小雨在庭上承认与姚丽艳存在男女关系。
与情夫共谋获160万元
检察院指控,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4月间,被告姚丽艳与情夫时小雨共谋,利用时小雨担任副市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取160万元贿款。
考虑到姚丽艳主动到纪检机关配合调查,如实交代并全额退缴贿款160万元,且姚丽艳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三次救助病危的同所在押人员,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姚丽艳刑事责任,因她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建议对其她从宽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姚丽艳与时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时小雨共谋共同收受3次贿赂共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