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嫌犯胡刚(中)潜逃10年后自首,8月29日被民警从东莞押回湖南。 警方供图
潜逃10年后自首,胡刚(化名)告诉警察,他终于如释重负。
10年前,21岁的他参与了一起抢劫案,此后四处逃奔流浪,躲避惩处;10年后,他已是一位“没扯结婚证”的丈夫、两个年幼女儿的父亲,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以求“心安”。
9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南桂阳警方了解到胡刚投案前后的心路历程。劝说其自首的民警介绍,哭瞎双眼的年迈母亲,以及9岁女儿的鼓励,是这名抢劫案嫌犯投案自首的内心动力。
胡刚还向警方透露了对妻子的内疚,“不能光明正大地娶她。”
9岁女儿让他放心自首,“我会带妹妹去牢里看你”
发生在2007年的那起抢劫案,改变了胡刚的人生轨迹。
彼时,中专毕业不久的他在桂阳县城开了一家手机店。除了卖商品,学电子专业的他还能维修手机,每月可挣一两万元。
警方资料显示,当年9月1日,胡刚未禁住朋友的劝说,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偷矿”,他负责在现场外面“望风”。案发次日,警方查获藏在养猪场内的盗抢矿物。经鉴定,被盗抢的阳极泥有6.23吨,阳极板6.33吨,加上其他财物,涉案价值189.7万元。
案发后,涉案的11名嫌疑人中,除胡刚和另一名嫌犯外,其他人均先后落网。
胡刚逃到了东莞,开始了居无定所、流离颠沛的10年。桂阳县公安局“天网办”教导员刘红日介绍,十年来胡刚不敢找体面工作,只能在工地干苦力,或在农忙季节去各地农村找活干。
在东莞的一个小镇,胡刚认识了一位同样来自桂阳县的打工女孩,两人恋爱、同居,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他以各种理由不肯结婚,后来他妻子才知道他的底细,他不敢亮明身份去办结婚证。”刘红日告诉澎湃新闻。
在近年开展的追逃工作中,桂阳县公安局仁义派出所民警多次找胡刚家属做工作,希望劝其投案自首。“他有自首的想法,但一直犹豫。”刘红日跟胡刚是来自一个镇的老乡,在“天网办”工作的他接下了“劝投”胡刚的任务。
刘红日首先打出了亲情牌。他找到胡刚“最信赖、最尊敬”的一些亲人,向他们阐明自首政策,使他们配合工作。今年8月中旬,刘红日赶到东莞,找到胡刚的哥哥,说服其劝导胡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