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残忍杀害女微商的他身上又查出两件命案)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消息昨日上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53岁的高某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与去年5月份第一次在中院受审时相比,高某某依然显得非常平静和淡定。不同的是,去年上庭受审时,他涉嫌在肥杀害一名女微商,并藏尸衣柜。还发短信给受害女子的丈夫,造成绑架的假象。不过,在去年的审理过程中,侦查机关发现高某某有遗漏的罪行。而这次上庭,他被查明身负3条年轻女子的性命。对此,高某某在庭上没有过多辩解,在最后陈述阶段也表示没有什么好说的。昨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因嫖资起纠纷掐死女子后抛尸
高某某今年53岁,福建人,1987年因强奸罪被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检方指控,2007年五六月份,高某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一自称福建大田籍的女子,数日后一个上午,二人驾车行至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至某轧钢厂道路边时,二人发生关系。此后,两人因嫖资产生争执,高某某认为对方多要钱了,用双手掐死该女子。作案后,他用蛇皮袋装着女子,将女子抛尸至三元区某山下,又将女子随身衣物等分散丢弃。2008年,女子的尸骨被环卫工人发现。
昨日,高某某认罪,但面对他为何要杀害该女子的问题时,高某某称之前在公安机关供述时已经说过了,当庭不想多说。高某某的辩护人提出了疑点,称经过鉴定,被发现的女子年龄大约21岁,但根据高某某的描述,他杀害的女子大约在30岁左右,因此差距有些大,“另外,鉴定说不排除绳子勒脖致死的可能,但是高某某说当时没有借助其他工具,是用双手掐脖子。”
不过,公诉人表示,鉴定意见显示,女子死亡原因不明,不排除绳子勒脖,而高某某杀害女子时也正是攻击脖子,因此证据能相互印证。而年龄问题,女子化妆,给高某某造成视觉误差是正常的。
偷看女伴手机心生不满杀人抛尸
2013年底,高某某通过网络软件结识当时才19岁的小云(化名),二人在高某某租住的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某宿舍楼内多次发生关系。
2014年元宵节后的一天晚上,小云在高某某租住处留宿,高某某趁小云熟睡之际,翻阅小云的手机信息,发现其与他人也关系密切,心生不满,便拿起客厅茶几下的铁锤击打小云头部,致小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