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确保项目不出问题、资金不出问题、干部不出问题,工期和质量有保证,让老百姓真正受益,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日前,在贵州省省直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上,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面对面向10个与扶贫工作联系紧密的省直厅局单位的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谈责任”、“交任务”。
座谈会上,围绕“如何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提供坚强保障”这个主题,夏红民在省扶贫办,与大家座谈交流。10位党组书记结合部门职责先后发言,各纪检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这是一次座谈,更是一次督战。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贵州省纪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计划在2017至2020年期间,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地区,围绕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实施,以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更加有力地抓好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动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铁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地落实。
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涉及领域广,工作链条长。纪律护航脱贫攻坚,省一级这个“头”必须带好。然而,从现实情况看,重安排、轻监管的现象依然突出,有的“只管本级,不问下级”,有的“只管发钱,不问花钱”,导致染指扶贫资金的现象易发多发。例如,铜仁市玉屏县扶贫办腐败窝案,由于监督监管不到位,致使信贷扶贫贴息资金被大肆套取,县扶贫办党员干部11人、银行工作人员1人、企业8家涉案,累计收缴违纪资金378万余元。又如,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田兴村委会原主任黄玉书,钻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漏洞,竟将代部分群众领取的3万余元,用于修建自家房屋和家庭日常开支。
“必须打通自上而下的监管通道,推动监管压力层层传导到县乡,监管责任逐级压实到基层。”夏红民直面问题,提出要求,“对于省直职能部门来说,与生俱来就被赋予了监管的职责,职责范畴的每一个扶贫项目、每一笔扶贫资金,过了你这里,你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绝不能只是当个‘二传手’,否则就是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拿你来问责。”
“要严把政策制定关、严把项目资金审批关、严把检查验收关。”夏红民向省直职能部门提出硬性要求,各个责任主体都要担当尽责,把严密的监管贯穿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落地的全过程,坚决防止政策落实走偏、项目资金跑冒滴漏。
会议还为省直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出了“药方”。
“戴上了派驻的‘帽子’,就必须当好监督的‘探头’。”夏红民要求,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扣“护民生、促脱贫”主题,聚焦主责主业,在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发现问题要善于“捕风捉影”、指出问题要敢于“闻风而动”、查处问题要做到“雷厉风行”,真正成为脱贫攻坚工作实实在在的保障。
“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到对扶贫资金、项目肩负的监管责任如此沉甸甸。”一位参会的党组书记表态说,过去确实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够,把应该自己担当的监管职责推给了纪检监察干部。今后一定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底,一级抓一级,盯好经手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钱,确保扶贫资金项目都用到刀刃上。(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