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自杀死于同居男友家中男方一审被判赔26万余元不服上诉)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2016年7月28日,女子孙某自杀死于北京同居男友张某家中,随后,女方父母将其男友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孙某家人26万余元,张某不服此判决继续上诉。2017年8月29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一审法院认为,孙某属于自杀,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张某与孙某系恋爱同居关系,且孙某自杀前,张某与其发生过争吵,并且争吵后,张某并未对孙某进行宽慰,其漠视行为对孙某自杀身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判定,张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即26万余元。张某不服继续上诉。
张某称,自己与孙某是在北京某QQ相亲群上认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2016年4月底孙某住到自己家中,借住期间,发现孙某经常发脾气、砸东西,而且因为头疼经常失眠。同时,了解到孙某于2015年底就已离职,因此,孙某的生活一直由
自己供养。对于女友的自杀,张某认为自己只应该承担5%的赔偿责任,责任就在于自己发现孙某砸东西后没有报警。
“孙某赖在我家不离开,想用假自杀的方法吓唬和威胁我儿子,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儿子那天加班回家晚了弄假成真了。这件事我们是有责任,但责任不应该那么多。”张某父亲称。
“你们的话是对我妹妹的侮辱。我妹妹从小特别乖巧懂事,也是我们家唯一的大学生,是父母用锄头犁地一点一点给供大的。”在庭审现场,死者哥哥情绪十分激动。
死者家属认为,孙某生前与张某是同居男女朋友关系,也是张某开车将孙某接至家中居住。案发前死者曾和张某争吵并被张某殴打致伤,且张某明知死者有自杀倾向却未及时阻止,此外,孙某自杀所服用的安定药也由张某为其购买,对方15%的责任赔偿是合情合理的。
庭审结束后,双方仍争执不愿调解。目前,此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