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扬达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李扬达简历
李扬达,男,1959年5月出生,汉族,河源市源城区人,1989年9月入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
1977年9月起,在河源县东埔白岭头学校任教;
1981年9月起,在惠州教育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起,在河源县城镇二中任教;
1988年8月起,任源城区教育局资料员;
1989年2月起,在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办事员、科员、主办科员;
1990年5月起,任源城区体改办副主任;
1993年5月起,任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3年12月起,任源城区埔前镇党委书记;
1997年2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1998年5月起,任源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3年4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2004年6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5年3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5年8月起,任中共和平县委书记;
2006年1月起,任中共和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起,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0年1月起,任河源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1月起,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1月起,任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