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金融违法行为再出重拳。
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 特别是要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
文件通知由最高检下发,传达了什么信号?谁才是真正的“金融大鳄”和“内鬼”?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严监管、防风险各部门如何协同联动?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传达了什么信号?
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京都律师事务所王胜全告诉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此前金融领域犯罪主要是纪委领导,检察系统配合打击,这次最高检下发通知,传达了非常明确的信号。
“国家将加大金融领域的检察力度和案件梳理,老虎苍蝇一起抓。”王胜全认为,纪委系统主抓老虎级别的犯罪,而此次检察系统涉及的面会更广。
这也意味着,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不仅最高检察院会采取行动,下面各级检察机关也会采取响应措施。
金融领域犯罪专业性强,且多为高智商犯罪,由检察机关牵头负责,打击手段更多样、方法更灵活、专业性更强。
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此外,相比证监系统的自查、纪委系统的抓大,检察系统针对金融领域犯罪,可直接采取司法措施,更能体现司法的性质。
申万宏源研究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金融监管和改革的风向标,此次最高检的通知是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
李慧勇表示,检察系统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既回应了过去市场存在的金融乱象,也将改变金融犯罪一直以来惩处力度不大的现状。
谁是“金融大鳄”和“内鬼”?
坚决查处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和“内鬼”。
简单来说,就是要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
《通知》将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放到了更加重要位置。
在证券期货领域,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均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