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8月21日电(记者魏蒙)拱北海关21日下午披露,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统一协调下,该关查获电子烟油走私系列案。经初步查证,该案涉案走私货物约600吨,案值约3亿元人民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电子烟油是新兴的电子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九成以上的电子烟具在中国境内生产,但绝大多数烟油依赖进口,特别是烟油配方和口感决定用户体验。在此案案发之前,这一行业的电子烟油的货源八成由涉案的4家揽货通关团伙垄断。这4家公司,一家位于厦门,3家位于深圳,其中一家公司号称“电子烟油进口专家”,仅该公司进口烟油量就占全国的60%左右。
代号为“长夏”的统一查缉行动,于8月8日由52个行动小组、323名海关缉私警察同时在深圳、广州、北京、杭州、大连、东莞、珠海、中山等地的指定地点展开,一举缉获走私团伙4个,现场查扣涉嫌走私进境的电子烟油18.7万余瓶,冻结银行资金2000余万元,主要目标人物悉数落网。经甄别后,海关缉私警察对其中20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拱北海关缉私警察查明,这4家公司走私电子烟油的主要手法是假发票、假价格、洗单,并通过行业性的低报价格--这4家公司分别向百余家货主揽货,待货主在美国等地采购品牌电子烟油、空运发往香港澳门等地后,再由揽货团伙制作虚假合同及发票进行“洗单”。有的把多种规格烟油统一按照30ml/瓶1美元、60ml/瓶2美元的低价做单,或是单价数值不变、直接将货币符号由美元改为港币等,然后以一般贸易方式经多地口岸申报进口,货物清关后再通过物流及快递分发内地货主。
尽管在通关过程中揽货团伙通过层层“洗单”,向海关申报的价格极为低廉,但是根据他们与货主的“对赌协议”--以1瓶申报0.6-1美元的30毫升烟油为例,协议规定,如果货丢失了,或者被海关查获了,揽货团伙赔给货主的是按照一瓶7美元的价格。为逃避打击,揽货团伙也会通过其他的一些货主单位或不起眼的经营单位低报价格报关,少数情况下还会以“少报多进”逃税。
拱北海关关长周斌表示,近几年全球的电子烟销售额以每年300%的速度增长,我国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尚属空白:在我国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也不属于烟草,因而大多数电子烟处于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的“三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