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47岁,他就开始考虑退休的问题。为了能提前退休,领取退休金,他想到了一个“妙计”——拿好处费办虚假退休手续。
因为这个办法,他获得了15万元的退休金,但却犯行贿罪获刑。
1959年出生的姜某是系鞍山市某厂下岗工人。为达到提前退休、领取退休金的目的,他于2006年8月的一天,在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富士吉田附近,将好处费人民币3万元给予刘某某,刘某某与相关人员相勾结,为姜某办理了虚假退休手续,使姜某获取退休金人民币156349.8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依法惩处。并一审认定被告人姜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养老金
2014年4月,相关部门负责人列举了七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