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一原局长,在收受贿款因怕被查,竟找人帮忙利用多次转账交易来隐匿,相关人员被查后,他又通过地下钱庄,辗转将贿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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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职福田区建工局局长
与工程单位关系密切
梁勇是湖南长沙人,1962年生。2016年4月,深圳市纪委官网通报其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当时,梁勇职务为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12月31日,为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福田区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梁勇调任该办首任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截至被调查,梁勇担任该办主任不足一年半。
在调任之前,梁勇的职务为福田区建筑工务局(下简称:福田区建工局)局长,此前,其也曾任该局副局长。福田建工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求计划等,职能包括负责对区政府交办的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检查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等。
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寻租空间巨大,媒体报道显示,2014年底福田区设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办公室,除了为解决区建工局职能太多、服务链条太长的问题,也有出于降低政府投资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考虑 ,然而,梁勇未能幸免。
收受贿款
第一时间购买军产房
判决书显示,盐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2年期间,梁勇在担任福田区建工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工程进度款审批、工程决算审批、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40万、港币70万。
前述贿款系梁勇多次受贿所得
其中一笔200万的贿款为2012年9月,一承建福田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第三阶段建筑立面刷新及屋顶改造工程其中一标段的商人林某川,在梁勇办公室聊天时,得知其急需资金购买一套安侨苑军产房,为让梁勇对其承建的前述工程,在项目进度款和结算款审批方面予以关照,应允送给梁勇200万,数天后,林某川即在罗湖某地送给梁勇用纸箱装着的200万现金,收受该笔贿款后,梁勇即用于购买安侨苑军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