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民航华北空管局使用的低空通信频率受到干扰,影响了航空飞行安全,民航局开展了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在今天民航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上半年,民航局配合公安等部门立案查处“黑广播”违法犯罪案件1810起,其中干扰民航的案件有68起,缴获“黑广播”设备共计1673台,有力地打击了“黑广播”查而不尽、打而不绝的势头。
张瑞庆介绍,今年5月以来,民航华北空管局使用的地空通讯频率相继受到广播干扰,致使北京上空部分管制区无法正常使用,影响航班正常起降。
干扰发生之后,民航华北空管局迅速协调相关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排查,最终在河北廊坊地区发现了这个干扰台,它的发射功率高达5000千瓦。
张瑞庆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电台的增多,电磁环境愈发复杂,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干扰的问题也屡次发生,特别是“黑广播“问题尤为突出,直接危及民航飞行安全,轻则造成陆空通讯不畅,重则导致空中交通指挥中断,航班延误,甚至可能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安全事故。
“黑广播“干扰已成为影响民航飞行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解决“黑广播“干扰的问题,民航局通过采取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措施,对“黑广播”违法犯罪实施全方位打击,取得一定成效,遏制了“黑广播”蔓延的势头。
同时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大对其行为的惩处力度。一方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以及刑法修正案第9条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惩治“黑广播”违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2016年12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的行为加大了惩戒力度,罚款上限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0万元。
为了依法惩治扰乱民航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犯罪,民航局积极收集干扰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相关证据,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决了此类案件定性难、定性模糊等问题,明确了擅自设置、使用“黑广播”等相关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规定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分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个定罪量刑标准。
如影响航空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交通等信息,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同时使用三个以上“黑广播”等行为,属情节严重。
同时使用10个以上“黑广播”或者覆盖范围超过20公里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张瑞庆说,“黑广播”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一种,在民航局与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的联合推动下,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打击治理“黑广播”列入了专项工作,并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黑广播”高发的地区,民航局会同国家、地方和军队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文化等部门,先后在东北、西南、华北等地区开展了专项打击清理整治行动。(记者 梁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