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微博某网友发出一条微博,称8月12日下午在南京南站候车室,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男子,竟然将手伸到同行一名年约12岁女童的裙子里,对其胸部进行猥亵,同行两个中年人和被侵害的女孩子显得十分麻木。
一时之间,舆论沸腾,网友对男子的行为表示出了极大的愤怒,纷纷表示希望能够抓住男子进行严惩。
近年来,关于性侵儿童的犯罪越来越多的进入大众的视野,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于今年3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6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1.21起,同比增长近3成。小编也在搜索网站上以“猥亵儿童”、“性侵儿童”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短短几页,内容却让人触目惊心。
性侵儿童成世界性难题 各国均立法严惩
事实上,性侵儿童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美国摇滚天团“林肯公园”主唱查斯特?班宁顿在家中自杀,报道称其幼年被长期性侵虐待的经历让他一直有轻生的念头。
天主教会第三号重要人物梵蒂冈经济总管George Pell主教面临多项性侵指控。
每当有类似案件被报道时,公众除了愤怒地声讨之外,大都呼吁法律对犯罪者进行严惩,那么各国法律对于儿童性侵案件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美国:《梅根法案》
1996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签署了《梅根法案》,以法律的方式将性犯罪,尤其是性侵小孩的性犯罪立为全民公敌。这个法案的诞生跟一个叫做梅根的小女孩有关,有一天她在家里的院子玩,却被一个性侵惯犯骗走,然后残忍奸杀。
这个案子引起了全美国的震惊和悲愤。于是就确立了这部以她命名的“梅根法”,只要是有过性侵犯前科的人,他的照片和个人信息都将被上传到公开网络,包括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甚至他们开的什么车。如果他们搬家了,或者改变了外貌,比如染头发、纹身,或者留了胡子,都要去警察局报备。在有些地区,他们还被要求在自己的屋子上做醒目的标记,以警示住在周围的人。比如将屋顶漆成黄色,或者在窗户上张贴记号等。
现在,美国的五十个州都已实施了“梅根法”,几乎形成了天罗地网。一旦在美国把持不住犯事,最终的结果就等于失去了隐私和自由,严重的甚至会被终身监禁。
德国:欧洲最严格的惩治方式
在德国,法律对于性侵儿童的定义,不仅指成人与儿童身体私密部位发生直接接触,非身体接触的行为同样属于儿童性侵范畴,如向孩子裸露性器官,展示或者与其一起观看黄书、黄片,拍摄和传播儿童黄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