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西安中院官微发布了一起同性间的强制猥亵案例。该案由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于近日不公开开庭审理,在这起陕西首例男子猥亵同性案中,被告人张亮被判犯强制猥亵罪,一审获刑二年。
西安中院发布的案例显示,张亮(男)和王伟(男)均系西安某高校在读大学生,2015年12月7日中午,张亮上完课返回宿舍的途中,发现被害人王伟像自己以前浏览的同性交友网站上注册的一个人,于是主动上前结识被害人王伟,并编造其班里一个女生想要王伟QQ号码的理由,从而获取了王伟的QQ号。
回到宿舍后,张亮添加王伟为QQ好友,并谎称自己在淘宝上卖衣服,要王伟到其宿舍内帮忙给其试裤子,王伟考虑到张亮要给自己介绍女生认识,也就无奈的接受了。
当日14时许,王伟应约来到张亮的宿舍,并试穿张亮拿出的一条紧身裤,张亮假装给其拍照。
之后,张亮对王伟表达了其对同性恋很好奇,也在同性网站上看到过王伟的信息,想尝试一下的想法。
王伟称自己并未注册该网站,是同学恶搞,拒绝了张亮。张亮但以“将刚刚拍摄的照片发到网上,自己是练体育的不要惹我生气”等话语相威胁,强行与王伟发生了肛交。
事情发生后,王伟报警,并前往医院检査,被诊断为肛周及肛管软组织损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人张亮违背他人意志,以胁迫的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张亮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该修正案第十三条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由“妇女”修改为“他人”,即将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纳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填补了同性性侵法律空白。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