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低保补助催要很多次,村里就是拖着不给,现在每个月早早就打到卡上了。”山东省济南市一名群众表示。这是济南市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以来发生的变化。
去年以来,济南市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大纪检干部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项目工地,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集中发现和督促解决了一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突出问题。
用好刚性执纪“撒手锏”
济阳县卜家村党支部书记卜某、支部委员兼妇联主任张某、挂职书记何某、村委会副主任曹某4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扶贫灌溉设备,村民意见很大。2017年5月,县纪委很快查清事实,给予卜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人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济南市相继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治理等专项行动,集中查找问题,强化直查快办。结合当前扶贫工作,严肃查处扶贫脱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和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台、网站、微信、报纸等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网上举报、网上“曝光台”等栏目,打造出方便群众举报的“绿色通道”,让“蝇贪”无处遁形。今年1至6月,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9起,处理322人,处分243人。
备齐制度约束“防腐剂”
走进眼明堂居委会办公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村务公开栏,从精准扶贫政策文件、村“两委”财务收支明细,大事小事,一目了然。“现在村里的大事小情,不用费心打听,到公开栏前站一站,啥都知道了”,一位村民笑着说。
济南市积极推广县区村务监督管理的创新成果,实现监管的常态长效。从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入手,在村级事务中严格执行“五步议事法”,即: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上级党委政府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同时把村级事务决策的过程、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监督,让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没了市场。
严密压力传导“责任链”
治理“微腐败”离不开各级党委、纪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担责,特别是镇街党委、纪委要当好“耳朵、眼睛和拳头”,主动打听“张家长、李家短”,才能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济南市抓住“关键少数”,拿起问责利器,层层传导压力,延伸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今年1至6月,全市实施问责493起,问责党组织441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80人,处分34人。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截至6月底,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7起,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编印案例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济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