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的调控仍在升级。“限售”城市仍在扩围,8月7日的《沈阳日报》报道显示,辽宁省沈阳市发布“限售令”,并出台加大商品住宅和租赁住房的供应等措施。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接近40个城市发布楼市“限售令”,最长“限售”年限为河北省保定市的10年期。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对房价的调控正在趋严,广东省广州市发文指出,“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房地产项目不得网签”。
欲“限售”的沈阳,去年曾0首付鼓励大学生买房去库存
8月7日的《沈阳日报》报道显示,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则通过沈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沈阳市针对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沈阳本地家庭购买二套住房、非沈阳市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
同时,增加土地供应。沈阳市提出,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不低于2016年水平。选择人口密集、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出让规模适宜的住房租赁用地。
沈阳还将对重点区域实行住房价格指导。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中,2017年以来网签均价涨幅超过10%或单栋备案均价超过10000元/平方米的在售项目中的未售房源,一律实行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措施包括:对2017年5月1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5月发生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申报均价不得超过5月备案均价;在5月未发生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申报均价不得超过5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备案均价等。
严格落实一房一价制度。沈阳市规定,今后,所有新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且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备案价格不得超过申报价格且下浮不得超过5%,否则不予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这一制度设计要求之下,新房一旦定价过高,很可能成为卖不出去的“库存”。
沈阳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是因为,今年年初以来,住房销量和价格均有所上涨,截至7月末,沈阳市商品住房均价7499.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7%。
然而,2017年之前,沈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处于去库存的压力之中,在2016年甚至闹出8小时即撤回的“笑话”政策。
2016年3月1日,沈阳市政府下发22条房产新政,其中第14条规定: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这则明显有违银行信贷政策的新政在存活了不足8小时后即被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