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迎泽区检察院官网“领导介绍”显示“0”,回应“想了解,过来问”)
今日,大白新闻注意到,登录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多个栏目无法正常显示。点击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能”“工作报告”和“法律文书公开”栏目,均跳转至一个显示“00”的无内容页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大白新闻还发现,在网站首页便民服务一栏中,点击“办案流程”“表格下载”“联系我们”三个子栏目后,均未出现相关功能页面,而是反复跳转至该网站的首页。
大白新闻致电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查询法律文书为由询问其工作人员官网显示故障一事,该工作人员告知大白新闻正确的查询方式后,并未就官网故障做出正面回答。
随后,大白新闻再次致电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询问其官网栏目打不开一事,其工作人员表示,“你想了解具体的情况那就来一趟检察院,我也不知道在网上咋查。”
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规定?
在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主旋律的今天,遇到问题“上网查一下”也成为大部分人的第一选择。政府的网站可谓是政府的“门面”,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最重要平台,网站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信息公开的效果以及民众对于政府效能的认识。
大白新闻了解到,2016年,全国累计关停上移无力维护的政府网站达20120个,减幅达30%,其中,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网站减幅达43%。
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