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巩义7月30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省巩义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一处违法建筑,曾因违法占地被国土局“每平米罚3元”,引起媒体热议。除了罚款,国土局还要求这处违建15天之内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但被罚后一年多,违建并没有拆除,至今仍违法占用林地2252平方米。巩义市去年曾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却一直没有对外公布。迟迟拆除不了的违建,到底谁在背后撑腰?
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违建建在水库北侧。
青龙山慈云寺景区,位于巩义市大峪沟镇民权村,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景区深处,四坝水库(天堂海)北侧,有一处依山傍水的好地方,却被盖起了违法建筑。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建筑共有三栋楼。一栋位于地势较低的位置,共两层三个门,另外两栋地势较高,其中一栋三层四个门,剩下一栋是四层楼,外部被脚手架包裹。听工地的工人老王和周围村民说,两栋别墅基本盖好,共有七套,四层的这栋准备建宾馆。
这个项目的施工总面积是2956.5平方米,实际占用林地2252平方米,于2015年9月动工,后因违法占地被处罚,从去年6月停工至今。记者了解到,该项目主要由村民的土地流转和林地组成。项目迟迟未拆,部分村民意见很大,“你这粪便往哪排?下面都是人,都是吃的水,况且他还是建在这个水库上游,这是肯定的。”
2015年12月,巩义市国土局调查认为,该建筑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126平方米建设农家乐饭庄,按每平方米3元钱进行罚款,共罚378元。民权村一位匿名村民评论说:“罚款本来就低,一平方罚3块钱,简直是闹笑话。去年搁这是贻笑大方,整个全国多家媒体都转发了。”
除了罚款,国土局的这份处罚还要求15天内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状。但是,违建拥有者李四平并未停止建设。2016年2月5日,国土局继续开罚单,这回处罚的面积是1845.5平方米,依然以3块钱每平米罚了李四平5536.5元。
林业局随后也做出处罚,名义是违法占用林地2252平方米,罚了45041.6元,也同样要求恢复原状。去年6月,国土局巡查中发现李四平再次开挖山坡占用了572平方米,项目才被强制停工。工地是停了,但一年多过去了,违建至今仍未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