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范天娇
困扰代某20多年的腹痛原因终于找到了,原来是很久以前做“输卵管”结扎术时,手术纱布被医生遗留在腹腔内未取。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处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赔偿代某各项损失23.6万余元。
漫画/高岳
1993年11月,代某到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原寿县九龙乡卫生院)做女性结扎手术,术后经常腹痛,辗转多地医院住院治疗,仍不见好转。2016年3月4日,代某到六安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其20多年前行“输卵管”结扎术,右下腹可见一陈旧性结扎手术疤痕,剖腹探查见右下腹一直径约4.5厘米的肿物,行“分离网膜后行肿物+部分回肠切除术”,术后解剖肿物见内容物似絮状棉纱样异物,病理科对该腹腔包块诊断为“肠壁浆膜外异物(纱布)”。
后经司法鉴定,代某回肠部分行切除术符合“道标”九级伤残。九龙分院对代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腹腔手术技术常规的过错;其过错与代某腹腔纱布存留和剖腹探查+小肠部分切除的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