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莆田7月12日电(通讯员郑昇莹郑志斌)八旬老汉因一时贪念,盗窃财物转卖仅得45元,殊不知,就因这45元,却将自己卖入了“牢笼”。近日,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30日凌晨,八十多岁的林某像往常一样骑着三轮自行车到仙游县鲤南镇海庭佳苑去卖菜,将菜卖完后,林某骑着三轮自行车来到龙翔新城北门附近的几家饭店捡酒瓶以补贴家用。在行经龙翔新城北门的时候,发现北门旁边的一家店门口立着几扇玻璃门。林某环顾四周发现周边没人,就起了贪念。于是,趁着四周没人,林某就下车将几扇玻璃门全部搬到三轮自行车上,带回自己的住处打算择日将其卖掉。在接下来的几天,林某先是将其中两扇以每扇1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老妇,随后把剩下的玻璃门拿到旧货市场去卖,但是无人问津。于是,剩下的几扇门就被林某敲掉,将玻璃渣和门框分别卖了废品,总共六扇玻璃门只卖了45元。第二天早上,被害人黄某发现家门口的玻璃门竟不翼而飞,于是报案。经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六扇玻璃门共价值为人民币5700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700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