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崔永利文/图
原标题:3年前救人 终被评见义勇为
一位曾参加过联合国维和部队,参加过玉树抗震、舟曲抗洪的战士,从部队退伍后成为派出所“协警”,自称在一个夜晚,参与抢救了两名落水女子,两年后他申报见义勇为,因为缺少目击者,导致一波三折。
2017年6月5日,李伟从大荔县委政法委综治办接到一份通知,他申请的“见义勇为”未能通过,原因是没有目击证人以及申请时效过期。7月7日,事隔一个月后,由于李伟提供了重要的目击证人,大荔县有关方面冲破重重阻力,最终确认了李伟见义勇为的行为。
“我救人的时候确实犹豫过”
事情还要回到2014年7月14日晚11时许。
“我和一个朋友在大荔县同州湖畔散步,一男子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个小孩从我身边经过,骑自行车的男子对车上的孩子说,两人掉到同州湖里面了。”事情过去将近3年,2017年6月7日,李伟回忆起此事仍是记忆犹新。
李伟说他立即就向湖畔跑去,到了现场看到,水里面确实漂着两个人,隐约看到是两个女孩。李伟说自己当时正在大荔县公安局西郊派出所干协警,他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匆匆拨打110和120。
站在湖畔的李伟犹豫了几分钟,随后拿出手机,脱下皮鞋,走进湖里。水泥砌成的人工湖,脚下很滑,李伟慢慢接近目标。
李伟说,他靠近距他近的女孩,一把将她拉住,然后夹起来就往岸上走。走到岸上后他将女孩放下,回过头看到第二个女孩已经从湖面上消失。他立即给这个救起的女孩实施简单的抢救。女孩很快就苏醒过来,但什么都不说。
两次组织群众打捞溺水女孩
李伟说,这时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有十多个,他组织大家手拉手实施救援。他在最前面,大家手拉手,让他不断接近第二个女孩落水的地点。
但连续下去两次都没成功。大荔县公安局西郊派出所的两辆警车很快赶到,同时120也赶到了现场。
李伟说,借助同州湖保安带来的长竹竿,在民警指挥下,二十多人手拉手再次挺进同州湖。
“我因为此前已下水,对地形比较熟悉,所以我走在最前面,我的后面就是派出所民警仵洋。”李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