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男子又跪又哭又“练地”,只为求女子满足他……)
什么情况?!
柳州一男子在一门面前又跪又哭又练地!
这可吓坏了准备开门营业的邓女士,究竟发生了什么?男子为何要这么做?
7月4日上午9时许,刚到门面准备开门营业的邓女士就被吓了一跳,3日下午跪求她私刻公章的男子,此时正躺在她门面前,于是赶紧打110报警。
柳南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很快赶到现场。邓女士告诉民警,她是做电脑刻章生意的,3日下午这名身穿黑色圆领衫的中年男子来到门面,哭跪着求她帮刻一枚单位公章。她向男子说明私刻公章是违法行为,但男子不信,一直跪着不起。她报警后,110民警前来处理,他才离开,想不到今天一大早他又躺在门面前。
民警反复推喊男子,却无法将他叫醒,担心他有什么意外,于是联系120医护人员前来诊治。经医生检查,男子并无大病,只是神情恍惚。民警劝他到医院诊治,但男子拒绝。
男子告诉民警,他姓刘,融水县人,前段时间因搞丢单位公章被开除,老婆因此还和他闹离婚,这才跑到邓女士门面,想让她帮刻个单位公章向领导认错,以便恢复工作。
民警向他说明不能私刻公章的理由,并通过他的手机与他弟弟取得联系。他弟弟阿忠告诉民警,刘某最近因家事不顺导致精神异常,不存在搞丢公章被开除的事实。
随后,阿忠与刘某通了电话,对他进行了规劝,让他马上回家。最后刘某表示自己到亲戚家等候家人,并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咳咳咳,
在这里要敲一下黑板了!
【私刻公章罪】
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
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