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男子刘某和张某通过微信约在酒店开房见面,打算一同吸食冰毒并发生关系。不料意外发生了,刘某因吸毒过量不治身亡……
两男子相约开房吸毒,一人意外死亡
2015年5月某天深夜,应好友刘某之约,张某赶到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上某酒店门口。碰面后,二人迫不及待地进入酒店,以尽快地吸上毒品。
为了不被酒店工作人员注意到,二人有计划地“分开行动”。刘某独自通过消防通道步行上楼,张某拿着刘某给的房卡乘坐电梯来到房间。为了表示自己是住客,在经过酒店前台时,张某还特意将房卡放置到更明显的位置。
两人进入房间后,在吸毒的过程中,刘某发生了意外,脸色发白,眼睛微睁……察觉到异常的张某赶紧用按压胸口、掐人中等方式施救,仍没有一点起色。张某急忙把毒品和吸食工具塞进包中,下楼求救。尽管120救护人员到来后采取了各种措施,但最终还是没能救回刘某的生命。
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刘某系吸毒过量导致死亡。据张某交代,他们吸食的毒品是通过QQ群购买的。之后,刘某父母将张某和酒店告到法院。
家属索赔80万元,酒店称已尽管理职责
死者刘某的父母称:
张某非法持有毒品并且提供给他人吸食,侵犯他人身体和健康权、生命权;涉案酒店疏于管理、违法经营,将房间供给吸毒人员住宿,未在第一时间拨打救护电话,导致刘某没有及时得到救治。
两被告应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70万元(已扣除刘某自身应承担部分,70万元金额系张某和酒店需承担的2/3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律师费5万元。
涉案酒店辩称已尽到管理职责。在张某向酒店前台求助时,酒店第一时间就拨打了120,急救人员12分钟后即到达现场施救。酒店同时还拨打了110,公安局也及时出警到达现场调查。酒店方在本起意外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酒店不担责,同伴赔偿31.4万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刘某、张某当天的行为明显系有计划、有安排地逃避酒店管理。刘某明知吸毒系国家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对身心均有严重损害,仍与人相约至酒店吸毒,导致死亡。刘某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张某提供毒品给刘某,并与对方共同吸食毒品,其供毒、吸毒行为均已违法,且导致刘某死亡。张某应承担次要责任,酌情确定其赔偿金额为31.4万余元。
●涉案酒店的电梯需刷房卡才能运行,酒店已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非住客通过电梯出入。张某在经过前台时特意将房卡从右手放置到更明显的位置,符合其系酒店住客的外在表征,并且从只有凭房卡才能启动的电梯上楼,故酒店对张某进入酒店并不存在管理上的过失。从现有证据上来看,酒店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浦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