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太飞机发动机抛撒硬币续:年已八旬且未造成严重危害不予处理)
昨天,南航CZ380航班由浦东打算飞往广州,登机过程中,一名老太太向发动机扔了一把硬币,导致航班延误了5个多小时。经勘查,机务人员共发现9枚硬币(其中发动机内部1枚1角硬币)。该航班确认发动机检修完毕、可以安全起飞后,于昨天傍晚6时16分起飞,并于当晚8时11分在广州白云机场安全落地。
图说:机务人员检修发动机后共发现9枚硬币。网友供图
若造成严重危害最高可判死刑
经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调查,涉事旅客邱某(女,80岁,无违法犯罪和精神疾病记录),称其抛掷硬币是为祈求平安。据邱某邻居反映,邱某平日信佛。
据了解,向发动机附近抛撒硬币、后续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扰乱单位秩序”,可处治安拘留5到10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不过,虽然邱某的行为造成了航班延误5个多小时,但机务人员找到了全部9枚硬币,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考虑到邱某已经80岁了,且没有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对其不予处理。
但如果造成严重危害,就会从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上升到刑事犯罪领域,量刑方面最高可判死刑。刑法中所指的“破坏交通工具罪”,就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