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琳琅满目的玉石,打着买地盖大厦的旗号,抛出高回报、高利率的诱饵,连开7家分公司扩大规模,乌鲁木齐君德海润珠宝玉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德海润公司)靠这些“实力”,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资金1044余万元,98人上当受骗。
5月份是全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5月25日,“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该院执行局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斌介绍说,自2013年至今,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亿元人民币,受害人数达4500余人。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君德海润公司因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500万元,该公司涉案法人代表张某东及张某燕、唐某凯等8名人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卖玉卖房向98人“吸金”千余万
君德海润公司的法人代表张某东,高中文化,1972年出生于乌鲁木齐市。2011年1月6日,他成立了该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与刘某、王某共同持股,在苏州东街华玉城租赁商铺,表面做玉器生意,事实上,却在“变相”进行着非法集资活动。
一个玉器公司,是用什么手段开展非法集资呢?据办案人员介绍,君德海润公司的诈骗手段分为两种,玉器销售和房产销售。
“首先,君德海润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协议书,以购玉的方式向君德海润公司投资。投资人可以将玉器拿走,也可以将玉器存放在公司进行二次销售。合同一年期满后,玉器归还公司,公司给投资人支付15%至18%的年息,多数投资人付款后都选择将玉器寄存在公司进行代售。”办案人员说,实际上玉器是从供货商处赊借的,产权不属于该公司。
2012年4月,君德海润公司向外放出消息:“公司已在乌鲁木齐二工乡购买一块土地,要承建乌鲁木齐君德海润大厦,拟按照每平方米3800~4800元的价格销售房产。”此后3个月,多名投资人闻风而来,与君德海润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约定合同一年期满后公司将支付15%至18%的年息。
“但实际上,君德海润公司并未取得任何土地所有权,也无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经营许可证件,并未办理任何相关房产开发手续。这就是个吸引投资的幌子。”办案人员说。
据调查资料显示,君德海润公司成立至案发前,以售玉及售房名义与98名被害人签订协议书,非法集资共计1044余万元,支付部分受害人利息及提成并扣除部分受害人拿走的玉器价值,君德海润公司实际骗取受害人财物共计9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