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瑞朝
核心提示|5月22日,我省出台实施《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紧随其后,郑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郑州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公众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之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公众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相关部门核实后将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而举报黑加油站、黑车非法清运建筑垃圾,将获得最高额5000元的奖励。
举报可拨打12369或登录“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
该办法将在郑州市城区(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施行。各县(市)、上街区、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可参考制定相应的办法。
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包括以下七类:①扬尘污染②工业大气污染③燃煤污染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⑤机动车污染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等污染⑦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危害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公众可通过拨打12369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登录“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向受理部门提供以下信息: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为12369环保热线,整个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1
举报放鞭炮奖励五百元
奖励金额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是500元、1000元、5000元。其中,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举报人将得到500元的奖励。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排放黑(蓝)烟的;城区建成区违法使用散煤的;锅炉、炉窑烟尘严重污染环境的;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烟尘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地(含拆迁工地)未按要求设置围挡、物料未覆盖、出入车辆未冲洗、施工现场道路未硬化、未湿法作业控尘、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等。
垃圾、秸秆、树叶露天焚烧及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等其他产生烟尘严重污染环境的;城区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加油(气)站、储油(气)站、油(气)罐车等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露天喷漆污染环境的;城区散煤加工、销售点;其他违反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污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