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德州5月19日电(通讯员李栋胡治永)男子酒后闹事,竟故意放火欲点燃加油站。2017年5月10日,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对一起加油站纵火案提起公诉。
2017年2月1日晚,醉醺醺的冯某来到乐陵一加油站购买饮料,结果发现身无分文,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论。之后冯某发现随身携带的手机不见了,就怀疑是加油站的员工拿走了并与之发生争吵,争吵中冯某扬言要将加油站点燃并付诸行动,拿起油枪将柴油胡乱喷洒后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燃,由于打火机出现问题没有打着,此时恰好被过路群众及加油站工作人员抢过油枪,将其摁倒在地,及时制止了冯某的危险行为。冯某被接到报警电话赶来的民警带走。
2017年2月14日,乐陵检察院以冯某涉嫌放火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该院认为,冯某酒后闹事、故意放火欲点燃加油站的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2017年5月10日,该院以放火罪(未遂)将冯某起诉到同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