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黄某某今年50多岁,家住巢湖市,原本她是一名普通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然而,因为有机会接触拆迁安置人员,她想起了炒安置房,最终资金链断裂,为了“拆东墙补西墙”,她编造谎言找他人借钱。昨日,因涉嫌犯诈骗罪,黄某某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遭遇]七旬老人有家不敢回
家住庐江县的老人胡大爷(化名)今年已70多岁,昨日,他早早来到合肥中院第十八法庭门口,和10多名受害人一样,等待着骗他钱财的黄某某接受法律审判。
胡大爷称,他和老伴已经退休多年,现在两人每个月加起来有四五千元的退休金,原本家庭条件不错,有住房、门面房,他们本应在家中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然而,就是因为轻信了黄某某,导致他现在有家难回。“我们还是亲戚”,胡大爷称,黄某某以各种谎言称她是在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利息进行借款,“还带我们去了一个高楼,说这是她投资的项目。”胡大爷表示,他一家人借了数百万给黄某某,这些钱中有的是自家的住房和两套门面房抵押借的,有的是从亲朋那里借的,“现在都打水漂了,其他人找我要钱,我还哪敢回家,像我们年龄大了,就要个脸面。”
[指控]被指控诈骗1700余万
昨日到场旁听的受害人中,有多人表示是黄某某的亲戚或朋友,还有的是通过他人逐渐认识的黄某某。
据公诉机关指控,黄某某原来是安徽杰成物业巢湖分公司员工。自2007年开始,黄某某以低买高卖回迁安置平房赚取差价为由,向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借款并承诺半年15%至40%的利息。为支付高额利息,黄某某虚构投资房地产、林场、高架桥项目以及购买高额门面房等事实,又陆续向孙某某等多人大量借款并承诺月息10%以上的高额利息,最终导致11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7532535元。
在检方统计的被害人名单中,被骗数额多则628万余元,少则8万元。检方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事实并承诺高息,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论]自称炒回迁房资金断裂不存在诈骗
对于检方的指控,黄某某提出了异议。她说,自己不存在诈骗,另外,认为检方指控的数额不对。
黄某某表示,之前她在房地产公司工作,后来去了物业,因为自己工作的便利,她有机会接触回迁户,所以从2007年开始做起了炒回迁房的“生意”,“就是以其他人的身份,买进卖出,从中赚取差价。”黄某某说,她起初以高额利息向他人借钱,开始借20万一年利息有16万,一开始挣钱了,后来因为借钱多利息又太高了,导致挣不到钱了,2012年左右,资金链彻底断裂,最终只能继续借钱来填补利息窟窿。
对于检方指控的,其虚构投资房地产、林场、高架桥项目以及购买高额门面房,伪造门面房买卖合同等骗取他人,黄某某称,这也是在被逼债逼急了的情况下虚构的。控辩双方就黄某某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被扭送至警方还是主动投案等进行了辩论。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