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达州5月17日电(通讯员符丹陈军)近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家庭暴力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批准逮捕,有效维护了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与被害人余某某打工期间认识,并于2017年2月14日领取结婚证。3月11日22时许,朱某某与余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离开住处,期间余某某用微信向其提出分手。
朱某某在收到微信后返回住处,和被害人余某某争吵后离开住处,到酒店开房休息。期间,朱某某发现自己的微信、QQ被余某某拉入黑名单,随后返回住处并用脚将门踹开。在得到余某某肯定分手的答复后,朱某某从床头拿起平时使用的长刀,朝坐在床上的余某某大腿根部捅去,造成余某某腹部贯通伤、子宫贯通伤、流产(余某某案发时已怀孕三个月)、全腹膜炎、失血性休克。
案发后,通川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