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冒僧人强行化缘 上海铁警严厉打击
5月12日,上海站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两名身穿“袈裟”的“高僧”,其在上海站南广场向往来旅客“化缘”,但却因涉嫌诈骗而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5月12日,上海站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两名身穿“袈裟”的“高僧”,其在上海站南广场向往来旅客“化缘”,但却因涉嫌诈骗而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当天上午7时许,上海站派出所的民警正在上海站南广场进行治安整治,期间发现两名身穿“袈裟”,手持念珠的“高僧”正在向来往的旅客“化缘”。但“高僧”向旅客“化缘”的方式有些粗暴,他们会将珠串或祈福卡片硬塞给往来旅客,然后再以“烧平安香”、“刻功德碑”等名义强行向旅客“化缘”。
于是民警上前对其进行询问。在民警的询问下,“高僧”自称来自佛教圣地九华山,此次来上海“化缘”是为了筹钱修整寺庙。在民警要求其出示戒牒时,两人中只有一人出示了皈依证书,另一人表示戒牒掉了。民警再问两人平时是否诵经,两人的回答也是支支吾吾。后两人被带往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到了派出所,两名“高僧”开始紧张,表示民警不应该为难出家人,并要将珠串赠予民警,谋求离开。遭到拒绝后,两人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这两名“高僧”并非九华山僧人,只因为冒充“僧人”化缘来钱快,于是两人就买来了“袈裟”、功德簿、皈依证等道具,在全国各地“化缘”,没想到在上海站被民警抓获。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重要知识点:
根据2005年3月1日颁行的国务院令《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也就是说,即使是正规的佛教受戒僧人,也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化缘,如果你在大街上、家中等非宗教场所遇见僧人向你化缘,无论其身份真假,都违反了这一条例规定。另外,我国佛教协会也有相关的明文规定,不允许出家人甚至居士到社会上化缘。这不仅有违宗教教义,也有损宗教声誉。因此,凡是在外化缘的,百分之百是假和尚、真骗子,请大家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