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贵州省纳雍县纪检监察网发布了一条信息:“县纪委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朱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消息一出,震动了整个纳雍。而接受组织调查10天后,朱江的严重违纪问题就被查了个水落石出。
“别人拿得,为啥自己拿不得”
朱江年幼丧母,学习之余,除拼命帮助家里干农活外,还要照顾四个年幼的弟妹,从小就锻炼出独立、坚强的性格。参加工作后,努力上进,得到多次表彰,先后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维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0年2月,朱江从维新镇党委书记调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纳雍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办是不折不扣的实权部门。组织上让朱江任扶贫办主任,本是对他的信任,不料朱江迷失在“资金多,项目多,权力大”的诱惑中,思想逐渐发生变化,开始得意忘形,把纪律和规矩抛在一边。
担任扶贫办主任不久,就有人送了8万元请朱江“多多关照”,此时,朱江尚从心里觉得厌恶,于是叫人把这笔钱退了回去。不料,一次,二次……次数多了之后,他内心开始松动,特别是看到少数认识的领导干部也在“发财”,觉得“别人拿得,为啥自己拿不得”,慢慢地“上钩”了,最后竟发展到来者不拒的地步——
2012年春节至2013年7月,老板郭某某为了感谢朱江对自己建设种羊场项目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两次送给朱江现金5万元;
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朱江两次收受老板曾某某现金9万元后,和时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杨某(另案处理)违规将扶贫资金400万元借给曾某某实施非扶贫项目;
2014年初,某葛根种植项目负责人陈某某为了感谢朱江“馈赠”了一个70万元的葛根种植项目,送给朱江现金10万元;
……
这些老板送钱给朱江,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获得扶贫项目或扶贫资金。而朱江则是收人钱财,替人办事,利用自己职权的影响力,为这些人搭桥铺路,双方各取所需,心照不宣。执纪人员介绍,自担任县扶贫办主任以来,朱江利用职务之便,25次收受19人现金75万元。
“随你给多少,够我抽烟就行”
“一段时间,我对社会上流行的一些不良风气‘顶礼膜拜’,思想松懈,把党和人民的重托置于不顾。”朱江在忏悔书中写道。
2012年6月的一天,朱江和朋友徐某某等一起吃饭。席间,徐某某让朱江“随便”拿点钱和他合伙培育樱桃苗出售。当时,朱江见人多便没有立即回应。三个月后,徐某某又给朱江说合伙的事,朱江便拿了5万元给徐某某说道:“至于分成,随你给多少,够我抽烟就行。”徐某某“心领神会”,拍胸脯说绝不会让朱江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