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男子1年36次故意撞击变道车骗保4.6万余元)
驾驶车辆行驶在城市道路上,难免会有追尾、擦挂的事情发生。然而在重庆市一男子1年多内竟发生了36起交通事故,而且事故发生过程如出一辙:自己驾驶小轿车故意撞击前方变道车辆。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诈骗案件,被告人熊某被认定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4年10月29日9时左右,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杨先生驾驶红色本田理念小轿车下班回家。当车子行经重庆市九龙坡区荒沟附近的加油站时,由于前方道路整修的原因两道并成一道,道路变得狭窄而拥挤。
杨先生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后面行驶的车辆,目测熊某驾驶的后车离自己大约还有30米左右,经验告诉杨先生这是安全距离。随后,他便打着左转向灯并开始慢慢向左变道,谁料此时远处熊某的车子丝毫没有减速,接着便与杨先生的车子发生了擦挂。
事故发生后,杨先生一边报警,一边拍照固定证据,两人一起到当地的石坪桥交巡警大队处理。责任认定结果是杨先生压线变道,应负全责。
不久之后,保险员到场并对熊某的小轿车进行定损,定损金额为1200元。为尽快处理完这场事故赶回家,杨先生便当场支付了熊某1200元现金。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却是熊某精心策划、自导自演的故意“碰瓷”骗局中的一起。直到一年后,这场骗局才得以真相大白。
说到这起“碰瓷索赔案”,最早发现其中端倪的还是保险公司。
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发现,从2014年6月到2015年7月,在重庆多个主城区的道路上,发生数十起变道车被直行车撞上的交通事故,且该直行车均指向同一辆长安逸动牌小轿车。
觉得事有蹊跷,2015年7月,重庆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经侦支队报案。2015年10月14日16时许,民警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口的交巡警平台,将正在处理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抓获。在证据面前,熊某交代了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通过保险理赔获利的不法事实。
“在与其他车辆发生正常交通事故后,我发现保险公司每次估价的维修费高于我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这样的情况发生三四次之后,我就产生通过这种‘碰瓷’的方式来赚钱的念头。”2015年10月16日,在渝北区看守所的提讯室里,犯罪嫌疑人熊某交代了作案缘由。